促進就業創業政策(五):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2026-05-12 來自: 唐山天燦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23
(一)職業技能評價補貼
補貼對象: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評價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不含培訓合格證書)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等人員,給予職業技能評價補貼。
補貼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職業技能鑒定考核收費標準等事項的通知》《關于進一步明確技能人才評價職業分類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專項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執行。
申領流程:由考核評價機構與補貼申請人簽訂免費技能評價協議書,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交申請,審核通過后直接撥付考核評價機構。
(二)一次性求職補貼
補貼對象:畢業學年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零就業家庭、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高校畢業生。
補貼標準:一次性給予每人2000元求職補貼。
申領流程: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本人通過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并在河北人社APP進行注冊。學校初審合格,并公示無異議后,向所在地人社部門提出申請。經復核后,在人社部門網站上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將補助資金撥付到申請人社會保障卡賬戶。
(三)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對象: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申報靈活就業、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長不超過2年。
申領流程:登錄人社一體化公共服務平臺,或到經辦機構窗口線下申請,提供社保繳費證明。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申請者本人社會保障卡關聯的銀行賬戶。
(四)一次性創業補貼
補貼對象:初次創業、取得營業執照、登記就業(畢業學年高校生除外),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原則上3年以內的畢業學年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
補貼標準: 每個創業項目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申領流程: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應于取得營業執照并穩定經營1年后,原則上3年以內,登錄人社一體化公共服務平臺,或到經辦機構窗口線下申請。申請材料經當地人社部門審核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將資金支付給申請者本人社會保障卡關聯的銀行賬戶。
(五)個人創業擔保及貼息
補貼對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個人信用記錄良好且無固定工作崗位的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等符合條件人員。
補貼標準:個人創業擔保額度不超過30萬元,期限不超過3年;對符合個人創業擔保條件的借款人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額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額度上限400萬元,財政部門按政策規定給予貼息。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人,創業擔保到期后可繼續申請及貼息支持,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
申領流程:申請的高校畢業生可通過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網站、手機APP、經辦銀行小程序等線上方式申請,或到創業項目所在地創業擔保經辦機構(公共就業服務部門)線下申請。需提供以下申請材料: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含電子社保卡)、《創業擔保申請表》、營業執照、身份認定材料(高校畢業證書)等。申請材料經創業擔保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后,交經辦銀行履行放貸手續。符合放貸條件的,由經辦銀行將資金撥付到申請人在銀行開立的賬戶或個人社會保障卡關聯的銀行賬戶。
(六)初次創業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對象:初次創業領取營業執照(包括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小微企業和在民政部門注冊的社會組織,除限制行業外)、登記就業、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且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
補貼標準:按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補貼期限長不超過3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條件的初次創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繳費基數最高不超過社會平均工資。
申領流程:符合條件的人員應于取得營業執照并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后、12個月內通過人社公共服務平臺線上向經辦機構提出申請,或到經辦機構窗口線下申請。經初審后,在人社部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按規定將補助資金撥付到申請人社會保障卡賬戶。
(七)小微企業場地租金補貼
補貼對象:初次創辦小微企業(不包括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并登記就業,且租用經營場地或店鋪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
補貼標準:自創業之日起3年內,給予長不超過3年的租金補貼。補貼標準為租賃場地面積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實際租金低于上述標準的,據實補貼。
申領流程:符合條件的人員應于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3年內通過人社公共服務平臺線上向經辦機構提出申請,或到經辦機構窗口線下申請。經初審后,在人社部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按規定將補助資金撥付到申請人社會保障卡賬戶。
